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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3 22:38:52

显然,一个社会机构的地位是由它的社会价值来决定的,而这个社会价值又是由社会对它的需要程度所决定的。

由此,图书馆社会教育意识得到行政上的承认与推行,并有了制度的保证。每个学习者都有各自的特点,比如年龄、成长经历、心理活动、学习能力、理解能力、记忆能力等均有很大的个体差异。

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意味着权力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2]本文认为社会教育是指除课堂、家庭之外的一切教育活动和教育事业,包括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一切公共文化机构、政府机构所组织的文化教育活动。教育部1912年8月颁布《教育部官制》,规定图书馆、通俗图书馆、巡回书库等直接由社会教育司管理。

我国研究者有的认为教育公平是教育权利公平,教育机会公平,学业成就公平,教育效果公平。社会教育本身就反应了民众享有文化教育的社会公平。

本文仅从社会教育与教育公平的主要共性一角,探讨了跟随社会的发展,图书馆怎样才能更好地承担社会教育职能,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促进教育公平。

在这些社会教育活动中,图书馆将直接深入到教学组织、教学管理与教学辅导等过程中,特别是偏向社会弱势群体的服务,这些将更有力、更直接地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可以建立互助补偿机制,即农业工作者无偿或适当有偿利用高校图书馆资源获得技术支持,同时为高校提供广阔的实践平台,为高校的各项技术成果转化提供有力支持,国家在此过程中也应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引导和促进高校图书馆在三农领域的建设中,切实做好为中国农村劳动力提供信息服务的工作。

农民本来就不富裕, 国家已采取并还要采取多种优惠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许多地方农民的生产决策由于缺乏信息, 缺乏对市场的了解和把握, 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同时也为亿万农民提供了获取信息、学习知识、采纳实用科学技术的绿色通道,使信息资源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建设。高校图书馆为三农服务的工作应当着眼于是否有利于为农村经济服务的开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是否有利于高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并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科技知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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