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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4 03:26:26

  一、公共图书馆的鉴定  在我国,公共图书馆就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者收取少量费用的阅读服务,具有一定公益性的图书馆。

基于此,应当以网络时代为背景,明确当下图书馆用户信息需求特点,进而分析图书馆服务存在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的创新图书馆服务,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需求,从而保证图书馆的利用价值,使之与时俱进[1]。教师则注重对教学资料、专业知识、教学方面资料的查阅。

2.工作人员职业素质与能力有待提高相关调查显示,一些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服务能力不高,致使所落实的各项服务工作难以满足用户需求,使得用户对图书馆逐渐丧失了信心。一、网络时代高校图书馆用户需求特点分析从网络时代的角度对高校图书馆用户需求情况进行了解与分析,确定用户需求表现出以下特点,即:1.信息需求呈现层次性高校图书馆用户多半是各个院系的专家、学者、教师及学生,其所研究或学习的方向不同,因此对图书信息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如专家或学者更加注重学术性、权威期刊方面资料的查阅。所以,网络时代下高校图书馆创新服务的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之所以这么说是目前诸多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受传统服务理念约束,致使工作人员按照以往的工作方式展开各项服务工作,机械的完成每项服务工作即可,不去思考服务工作是否满足读者需求、服务工作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等,致使长期以来高校图书馆服务一层不变,与不断发展的时代、社会渐渐脱轨。学生则注重对学习资料、拓展材料等方面信息的查阅。

也就是在网络时代背景下分析高校图书馆服务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了解人为因素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明确工作人员不足之处,以此为依据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活动,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素质教育、服务理念培训等,逐步提高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

基于此,高校图书馆要想提高服务水平,就要注意到用户信息需求的这一方面特点。避风港规则最早出现在1998年美国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以下简称DMCA)中。

2 公益性图书馆对避风港规则的适用2.1 适用的具体范围按照《条例》第二十至三十条的规定,公益性图书馆提供的传输通道、缓存、存储空间和搜索工具这四类网络服务行为可以适用避风港规则,以免于侵权赔偿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已采取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仍难以发现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不具有过错。

《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第八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对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主动进行审查的,人民法院不应据此认定其具有过错。该规则实际上是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一个避风港湾,使之在明确其可能承担的侵权责任的同时,能准确预测法律风险,从而正常经营和发展网络信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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